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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经开区债券探索:吸纳开放,产业革新
发布时间:2021-08-27 浏览量:1007

国家级经开区作为区域协同发展载体、改革开放排头兵和创新驱动示范区,承担着经济增长、产城融合和辐射周边区域发展的职责,近年来政策步调稳中有进,区域招商引资提质增效,诸多利好叠加区域潜力将增益经开区的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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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级经开区的概念起源

国家级经开区是由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84年首批设立,是中国大陆为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而设立的现代化工业、产业园区,是中国对外开放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大都位于省市、自治区的省会等中心城市,在沿海开放城市和其他开放城市划定小块的区域,集中力量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创建符合国际水准的投资环境,通过吸收利用外资,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现代工业结构,成为所在城市及周围地区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的重点区域。

二、国家级经开区的发展历程

国家级经开区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分别为摸索阶段、高速发展阶段、稳定发展阶段和科学发展阶段。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从沿海12个城市批准建立的首批14个国家级开发区开始,逐步在90年代进入高速发展阶段。21世纪初国家级经开区稳定发展,从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平稳过渡。2003年开始至今,国家级经开区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种种利好政策也在逐步推进国家级经开区转型升级,国家级经开区发力稳外贸稳外资,打造成为改革开放新高地。

国家级经开区逐步从沿海向内陆地区拓展,区域分布逐趋平衡。1984年开始国务院首先批准设立了14个国家级经开区,自90年代以来国家级经开区的批准逐步进入快速阶段,从沿海向内陆逐步拓展趋势明显,截止2000年国家级经开区已经覆盖了全国大部分省市。截止2019年共设立了219个国家级经开区,其中东部地区107家,中部地区63家,西部地区49家,区域分布逐趋平衡。

图1:国家级经开区批准设立时间(横坐标:年,纵坐标: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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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商务部官网

图2:国家级经开区从沿海逐步向内陆发展

(左图:1984-1990年;中图:1990-1998年;右图:1998-2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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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商务部官网

三、国家级经开区的政策变迁

2019年政策再次全方位展开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创新发展。2019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从提升开放型经济治理、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完善对内对外合作平台功能、加强要素保障和资源集约利用等五个方面共22项任务举措入手,全方位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其中在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中提到的“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四、受益于政策的经开区上市主体

已经上市的开发区主体仍依赖地产的情况也较为普遍。进行园区运营时,建设主体为实现资金接续,在进行长周期项目时往往会选择房地产开发经营快速实现利润和现金流。在已经上市的开发区建设主体中,主营业务收入以地产类为主的情况仍较为普遍。除外高桥、长春高新和东湖高新外,其余上市园区建设主体均以地产业务收入为主,其中上海临港和电之城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收入占比均高于70%。

图1:部分已上市国家级开发区建设主体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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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Wind,中信证券研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