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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规划
中期评估介绍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要求:“确保规划有效落实,按照谁牵头编制谁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完善监测评估,强化分类实施,提升规划实施效能……加强规划实施评估,规划编制部门要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随着机制不断完善和规范,规划评估已成为规划管理的重要工作抓手和手段。目前,经过长期的探索实践,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年度监测评估+中期评估+终期评估”相结合的规划监测评估体系,成为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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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简介

中智科博“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实施方法


一、“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对象


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目的是评估是否达到“时间过半、完成过半”的进度要求。同时根据中期进展情况,对后续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等实施情况进行预测分析和展望,提出相应实施建议。


二、“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重点


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应当遵循系统全面、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总结经验、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明确规划实施后半程的重点任务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二)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情况。

(三)供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情况。

(四)重大战略任务推进情况。

(五)三大攻坚战推进情况。

(六)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评估。

(七)提出调整修订建议。


三、“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方式方法


(一)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以政府系统自评估为主,同时也可委托开展第三方评估,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自评估的重要参考。


(二)综合评估和重点评估相结合。着眼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展情况,深入开展对“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综合性、系统性评估。同时,围绕适应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确保如期全面小康、落实发展主线等,选取若干重大专题,开展重点评估。


(三)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从目标倒推,对照目标进度特别是指标进度要求,检视发现问题,提出确保目标实现的对策建议。同时,从迫切需要解决的各领域各环节问题顺推,提出破解难题的路径和办法。


(四)客观评价和主观感受相结合。既要掌握各项目标任务进展,做好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客观反映规划实施情况;又要将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作为重要评价标准,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更大范围、更具代表性的企业、公众等社会调查,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提高评估结果的感知度和认受度。


在深入领会二十大精神和地方发展改革布局的基础上(党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及区域相关规划与专题规划基础上),展开“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融合以下模式:


第一种:以链长制为导向的“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模式

第二种:以十大区域重大专题战略(如统一大市场,数字化,双碳,都市圈,上市公司质量提升,招商,科创,产业链等)为导向的“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修编模式

第三种:以开放式大讨论,思想大解放,悖论大辩论为导向的“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模式

第四种:区域N大产业打造规划为引领的“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模式

第五种:区域多维度评价为基础,系统应用评价结果的“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模式

第六种:深化叠加在区域的多个国家战略为导向的“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模式

第七种:以支柱产业强化+战新产业打造+数字及科创产业营造为导向的“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模式

第八种:以大开放,大产业,大科创,大生态为特征,再造或突破式促进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模式

第九种:以省会及副省级城市为核心的高引领及区域带动为导向的“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