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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双碳目标”实现途径,纠正运动式“减碳”
发布时间:2021-09-28 浏览量:1214

由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引起的全球气候变化已经成为本世纪人类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在《巴黎协议》的框架下,到本世纪中叶实现碳中和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最根本的举措。在国际大环境下,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1年“两会”上,我国首度将“碳中和”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四五”规划当中,并提出了以市场倒逼机制促进产业技术升级的指导方针。2021年也因此成为了“碳中和”元年。在“碳中和”火热的同时,一些地方、行业、企业急于求成,在国家统一的行动方案未出台之前,错误理解“双碳”目标,冲动贯彻执行并出现了偏差,出现了运动式“减碳”现象,针对这种现象,首先要了解“碳中和”基本概念,找到实现的难点,进而通过制定行动方案,指导实现“双碳目标”。

一、什么是“碳中和”

认识“碳”。“碳”包括以二氧化碳为代表的若干种主要的温室气体,具体有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这些温室气体的排放会导致温室效应,即全球气候变暖,从而对地球的生存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

了解“碳中和”。“碳中和”就是人为排放的二氧化碳(化石燃料利用和土地利用),被人为努力(木材蓄积量、土壤有机碳、工程封存等)和自然过程(海洋吸收、侵蚀-沉积过程的碳埋藏、碱性土壤的固碳等)所吸收,用公式表示为:碳排放量=自然过程吸收+生态碳汇(木材、土壤有机质、碳屑等)+工程封存。

承诺“碳中和”国家/地区。全球“碳中和”目标提出始于2015年由200个国家和地区达成的《巴黎协定》。截至目前,全球已有超过120个国家和地区提出了自己的“碳中和”达成路线,包括欧盟、英国、美国、加拿大、新西兰、南非在内的大部分国家均计划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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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做出“碳中和”承诺国家/地区

二、“碳中和”难点在哪里

目前,我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具全球第一。从能耗强度降低情况看,2021年上半年,青海、宁夏、广西、广东、福建、新疆、云南、陕西、江苏9个省(区)能耗强度同比不降反升,还有10个省份能耗强度降低率未达到进度要求,所以全国节能形势十分严峻。

“碳中和”的五大难点:

(一)较高的经济增速下,能源需求尚未达到峰值。

(二)电力供给结构仍以煤炭为主,转型难度较大。

(三)工业、交通、建筑等部门脱碳技术仍待突破。

(四)动物蛋白需求持续上涨等方面阻碍农业减排。

(五)地区与行业发展不平衡,使公平性问题凸显。

三、“碳中和”实现路径

实现“碳中和”的八大重点领域包括电力、交通、工业、新材料、建筑、农业、负碳排放以及信息通信与数字化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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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能源工业发展阶段

(一)制定“碳中和”行动方案。统筹考虑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碳排放、居民生活,系统分析能源消费总量、碳排放总量、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四个指标,聚焦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科研攻关机制,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低碳前沿技术研究和产业迭代升级,抢占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制高点,高质量引领支撑区域实现“双碳目标”。

(二)遏制地方“两高”项目。要加强系统性研究,解放思想,调整工作思路,突出节能减排,用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地方开发区、产业园区要从严把握“两高”项目发展要求,加强、调整、优化产业培育和招商引资等工作的政策措施。要结合“十四五”规划,完善综合能源运用的专项规划。针对部分产业及其产业链发展,按照节能减排要求,采取有保有压措施。

(三)三端发力做好减碳行动。首先强化电力生产端的减碳,包括鼓励光伏、风电、水电、核电、氢能等清洁能源的发展,推动清洁能源对传统高碳化石能源存量替代,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其次消费端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消费,推动储能发展,推动可降解塑料的使用、绿色建筑等环节。最后固碳端要大力研发碳捕集和利用封存技术及直接碳移除技术,并广泛推广实施。

“碳中和”过程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其过程将会是经济社会的大转型,完成这个大转型,需要在能源结构、能源消费、人为固碳“三端发力”,全行业协调共进,不要急于“收口”,更不要急于强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