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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的选择,“一带一路”与我国农业产业集群化发展
发布时间:2017-11-01 浏览量:682
  农业是“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领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进步,农业的功能不再只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粮食的需求;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我国国际地位、国际贸易的发展也对农业的生产结构与功能结构提出更高要求。从多年来农业发展实践和相关的理论研究看,产业集群化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时代选择。

 
  我国农业产业集群化发展的意义
 
  针对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特点,选择和调整适应的产业集群模式,对促进我国农业发展、涉农产业参与国际竞争具有深远意义。
 
  有利于带来规模经济效应,提升产业整体实力。
 
  有利于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休闲。
 
  有利于塑造地域品牌,  扩大区域竞争力。
 
  我国农业产业集群化发展环境分析
 
  发展优势与机遇
 
  1.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大国,农业生产历史悠久,不仅积累了丰富的农业种植经验,还在许多领域掌握了较为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中国的园林艺术、风力发电技术、农机制造和沼气等优势技术都具有显著中国特色,并在沿线国家得到应用和推广。较之于一些较为落后的发展中和不发达国家,我国仍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
 
  2.中国幅员辽阔,气候多样,自然资源丰富,地理和气候的天然条件使得我国农产品种类繁多,成为世界市场多样化食品需求的重要供应来源。
 
  3.中国近40年的改革开放成果,为世界经济发展提供了物美价廉的商品、廉价的劳务和巨大的市场,也积累了巨额的资产。对比“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国资金输出能力更强。
 
  4.全球经济一体化成为时代发展必然趋势,在国际市场这一大平台下,涉农企业拥有了更多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一方面有利于大幅提升销售额,使得企业获得更多利润;另一方面在更加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有利于促使农业产业不断提高生产率,优化内部结构,提高自身实力,在国际市场上谋得一席之地。
 
  5.“一带一路”建设将形成一个开放、包容、普惠的区域经济协作平台,由此,“一带一路”建设将为中国农业全球战略提供支撑。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我国积极与沿线国家开展农林牧渔业、农机及农产品生产加工等领域深度合作。伴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进一步推动农业“走出去”、“请进来”提供了方向,为我国农业跨境经营带来新的动力。
 
  发展劣势与挑战
 
  农产品整体质量不高。
 
  农业成本刚性上涨。
 
  农产品安全问题凸显。
 
  面临贸易争端及舆论争议。
 
  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农业产业集群化发展对策
 
  选择适当的产业集群化模式
 
  借势“一带一路”战略,我国农业产业集群化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在新时期下,我国各地农业应因地制宜探索适应不同农业产业化要求的集群发展模式,推动涉农企业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增强竞争力。具体来看,最具代表性的集群模式有以下几种。
 
  1.以特色农产品为核心的产业链延伸模式。一般认为产业链可分为纵、横两个维度上企业间的关联,分别是供需关系和协作关系。纵向包括从原料采购、运输、生产加工、产品销售等商品生产的价值链的全过程,这是产业链的主要结构。横向包括两个或多个相互竞争与合作的配套组织。以特色农产品为核心的农业产业集群化要以当地可利用的特色资源为基础(如我国新疆的棉花、黑龙江的大豆),尽可能地向上下游不断拓宽和延伸,辅以系统化的相关配套服务。通过着力发展特色农产品,打造地方优势农业产业,建成彼此间有明显的专业化分工的、纵向与横向联结的农业产业集群化。
 
  2. 以园区为引擎的集群发展模式。基于我国农业全球化战略,在国家出台相应政策的保障下,打破原有的国与国、地区与地区间行政区划的界限,合作打造专业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配套服务区、自由贸易区、休闲农业示范园等集群中心。通过经济圈内区域之间的战略协作,合作各方在资金、技术、人才、土地等方面优势互补,筑巢引凤,在入园企业间建立起竞争合作的紧密联系,形成互动的社会化市场组织网络,拓展可持续发展空间,实现共同发展和扩散带动。
 
  3.“大企业+农户”的集群发展模式。“小规模、分散化”的农户经营将仍然是我国农业发展在较长一段时期内存在的基本事实。“大企业+农户”的集群发展模式以分散的农户为基本经济单元,以大企业为核心,大企业通过生产基地与农户建立紧密合作,以合同、雇佣等手段与农户建立起具有较强规范性的联合体,从而建立相互间的利益联结。这一模式表面看仍然是农民一家一户的分散生产,但实质上有大企业在销售、技术指导等方面提供了统一化管理,大企业的引领能够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
 
  培育农业产业的龙头企业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我国农业产业集群化由数量扩张转向质量提升。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集群化的核心构成要素,能够形成重要的带动力量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往往在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通过龙头企业庞大的营销网络,将小农户与大市场连接起来,实现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一体化经营,不但提高了农户的收入,也能让消费者从中获益。因此,不断增强龙头企业实力,激发龙头企业示范带动活力,是我国建设农业产业集群化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国农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切入点。
 
  完善配套服务体系
 
  1. 建立政府机构的政策调控平台。在我国农业全球化战略背景下,农业产业集群化发展仍然需要政府机构的宏观调控。尤其是在集群发展过程中,土地使用权问题、各行政区域间的合作问题、资金投入等问题阻碍了现代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进程。政府机构在推动土地流转,跨国、跨区域合作,财政及金融等方面提供配套的政策支持,引导资源和要素的合理流动,形成畅通、便利的民间合作平台和官方渠道,实现区域之间的协同发展。
 
  2.建立辅助机构的支撑平台。高效的支撑机构能为农业产业集群化建设提供各种配套支持,是农业产业集群化快速、良性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其中包括金融服务类机构,如银行、各类农业投资公司及基金机构等,逐步建立和完善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协作、平等竞争的农村金融体系。中介服务类机构,如咨询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等,为农业发展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和外部服务。教育科研机构,包括科研院所,研究开发中心、技术中心以及教育、培训组织等,提供知识和技术方面的支持。
 
  3.建立自助服务交流平台。一是建立多边国内、国际农业合作行业协会,加强涉农企业之间、农户之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联合与协调,完善行业标准、规范,加强区域间劳务合作、成果展示、信息共享等商业交流。二是借助农业互助合作社,为农业生产提供综合性服务。新时期的农业互助合作社,是成员自愿联合并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实施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业互助合作社顺应了我国三农发展的要求,并在企业和农户,城市和农村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推动我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来源:改革与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