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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愿景下的零碳园区建设
发布时间:2021-09-23 浏览量:1279

2020年9月22日,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中国向全世界宣布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CO2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园区作为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其绿色低碳转型是实现美丽中国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内在要求和重要途径。创建零碳园区,是国家从宏观层面到微观层面的战略落地,持续驱动园区产业绿色、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将极大提升其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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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产业园区建设一直坚持“生态建园”的理念,如建设项目不能在主导生态功能区范围内,且不在当地饮用水水源区、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项目建设区域环境质量不低于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有一定的环境容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项目营运过程消耗一定的电能、水,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要求;项目所在地无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后,废气、废水、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等,为推进园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园区生态化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前后其COD、SO2排放强度、能耗强度分别下降52%、69%、22%,以较小的环境负荷产生了显著的经济贡献,这也为碳达峰、碳中和提供了经验借鉴。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虽然我国在低碳园区、生态园区、绿色园区建设方面已经形成一定基础、积累了一定经验,但“碳中和”园区作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和转型升级的新概念、新形态,整体上仍处于探索阶段,有四方面问题亟待进一步深化研究和加以解决。首先,碳中和园区的整体战略框架尚不清晰。在现阶段,各地对“碳中和”园区的认识仍大多停留在概念层面,对于整体框架、工作重点、实施步骤等把握并不清晰,难以真正从系统性、整体性考虑推动园区的转型升级,同时不可避免还将造成园区的重复建设和低效建设。其次,碳中和园区的建设标准规范相对滞后。标准规范的制定不仅是中国推动“碳中和”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有可能成为未来国际能源变革和技术创新话语权的争夺焦点。虽然,已经陆续出台《行业类生态产业园区标准(试行)》《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园区低碳工业园试点工作方案》,但一方面,标准的强制性仍然不强。不同政策侧重点有所不同,如工信部制定的《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方案》侧重于工业发展,环保部牵头制定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侧重于环境治理与保护,由于现有分类管理体制的因素,政出多门现象明显,园区落实标准规范也缺少强制性的监测和考评手段。另一方面,围绕“碳中和”的相关技术标准、应用规范等仍处于理论研究阶段,从制定标准到推广应用还需要一个较长的阶段。再次,“碳排放”核算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缺失。碳排放的确权和核算直接关系到“碳中和”园区的建设效果评价。目前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尚未对碳排放权利进行明确界定,使得地方碳排放交易缺乏法律依据。同时,虽然中国已经根据国际ISO标准建立24个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方法体系,但园区在国家统计体系中不是独立统计个体,因此导致以园区为主体的碳排放核算范围不一致、核算结果没有可比性。此外,在企业“碳排放”过程中,对于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的核算也存在难点,能否利用穿透式、可追溯技术手段,实现企业能源使用和碳排放的应统尽统也是未来需要关注的方向。最后,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整体水平有待提升。基于“碳中和”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迫切需要以低碳技术创新突破作为引领,加快形成全面支撑我国实现碳达峰及碳中和目标的技术体系。从目前情况来看,一方面,中国低碳技术水平与“碳中和”园区高标准建设的需求还不匹配。针对脱碳、零碳、负排放技术供给不足的现状,仍需要在国家层面设立跨领域综合交叉的碳中和重大科技专项,提前做好技术研发供给侧结构调整,进一步明确碳中和技术需求,优化应对气候变化技术研发布局。另一方面,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往往需要巨大的前提投入,特别是对于“碳中和”而言,从企业角度看,低碳技术应用的成本与企业生产效益的提升可能并不成正比,仅从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角度去推动该项工作难度又相对较大,如何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成果转化机制、建立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应用推广机制,都需要进一步统筹谋划。

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碳中和”园区的开发建设一定要摈弃先粗放发展再腾笼换鸟、先污染再治理的传统路径,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园区发展全过程。要以“园区碳排放与吸收总量最大平衡”这一根本目标,探索碳中和产业园区转型的战略路径。园区规划应当是兼顾绿色与发展、兼顾生产和生态的全面规划,要从规划阶段就为园区实现“碳中和”做好整体设计。随着“碳中和”逐渐成为约束性目标,园区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也必须相应重构,园区生产生活的直接或间接碳排放都将被纳入考核和评估范畴。园区在建设初期应当充分考虑产业结构比例和产业上下游关系,发展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实行绿色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对于园区已有重化工业企业要加快调整产业发展方式,大力推广无碳、减碳、去碳等低碳技术,从生产源头减少碳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