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制定出合理有效的产业园区规划,在进行设计规划的时候应该遵守一些基本的原则。在做园区规划时应坚持以下“五项基本原则”。
一、关联发展原则
关联发展原则要求园区规划应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展开产业园区(产业集中发展区)规划布局,发挥优势产业、优势企业的关联带动作用,推进龙头企业加强标准化建设和实施产品、技术扩散,支持园区内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配”型中小企业开展协作配套提高产业协作配套水平,推动产业、企业形成配套发展、错位发展、互补发展的良性格局,提升企业市场适应能力、反应能力和竞争能力。
二、成链发展原则
成链发展原则要求园区规划应坚持把培育完善优势产业链作为新的产业竞争格局下大力发展地区产业的重要路径,构建深化产业链整合发展的机制,推进企业、项目之间在产业链延伸方向上建立相互配套、分工协作关系,形成相互关联、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发挥作为优势产业链“链核”的龙头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带动作用,推进产业工艺流程再造,提高制造能力、加工深度和产业附加值,切实增强企业对产业要素资源的配置能力、控制能力和综合成本消化能力。
三、集聚发展原则
集聚发展原则要求园区规划应强化产业配套能力、公共基础设施和政策市场环境建设,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集成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推动产业关联的企业合理流动入园发展,推动形成既竞争又合作的集聚发展态势,增强对产业园区(产业集中发展区)外产业的吸纳集聚和辐射带动力,使产业园区(产业集中发展区)成为本区域产业集中度最高的区块,努力扩大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益,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基地、知名区域品牌,不断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区域产业竞争力。
四、集约发展原则
集约发展原则要求园区规划应通过优势产业集中布局、集聚发展,推动企业精干主体、分离辅助,建立成链闭环发展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有效保护环境,实现资源节约利用、综合利用、循环利用,推进工业发展方式转变。强化集约节约用地亚格生产用地和生产辅助用地的比例,严格执行工业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努力提高工业用地综合利用效率。园区内严禁商住房地产项目开发。
五、合作发展原则
合作发展原则要求园区规划应坚持把产业园区(产业集中发展区)作为充分开放合作的重要平台,主动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立足省内区域经济合作,支持跨区域建立产业园区(产业集中发展区),探索产业合作园区或产业集中发展区”建设模式和管理运行机制。立足外向发展,争取建设一批出口加工区、内陆港、保税仓库(保税物流中心,提高产业园区(产业集中发展区)外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