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 《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1.5%左右,到203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3.5%左右。
《方案》提出,要牢牢把握将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的着力方向。“十四五”期间,四川省要加快构建以水电为主,水风光多能互补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到2025年,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38亿千瓦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14%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我国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四川确立的目标是达到41.5%左右。
因此,《方案》强调,要加快建成全国重要的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战略支撑区,为全国实现碳达峰贡献四川力量。
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统筹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优化调整,《方案》部署了十大重点行动,即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市 (州)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
《方案》提出,加快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一方面,持续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支持宜宾建设 “动力电池之都”、遂宁建设 “锂电之都”,成都建设 “绿氢之都”,打造德阳 “世界级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基地”、乐山 “中国绿色硅谷”;另一方面,大力推进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支持打造一批绿色低碳园区和绿色低碳工厂。
《方案》作出的一系列部署,如: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创建,因地制宜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加快城乡公共充 (换)电网络布局,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等,体现了政策措施的系统性、协同性,以及开展这项工作的全民性。
《方案》指出,各市 (州)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科学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避免 “一刀切”限电限产或运动式 “减碳”。
此外,四川省将加快推动能耗 “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 “双控”转变,实行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
来源:中国工业报